据实扣除和准予扣除的区别
据实扣除和准予扣除是税务领域中两个不同的概念,它们在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中有明确的区别:
1. 据实扣除 :
指的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以将其发生的实际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扣除。
适用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、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。
2. 准予扣除 :
指的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根据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,可以扣除的金额。
它通常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的一定比例的扣除,或者是满足特定条件后的扣除。
例如,在职工福利费方面:
据实扣除 :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在不超过工资、薪金总额的一定比例(如14%)内,可以据实扣除。
准予扣除 :通常指的是在不超过规定限额(如工资、薪金总额的14%)的情况下,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扣除,超出部分则不得扣除。
简而言之,据实扣除强调的是实际发生的支出数额,而准予扣除则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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